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汉武说法|从“死局”到“抗诉成功”,看李迁迁律师团队如何抽丝剥茧逆转乾坤
2026年05月26日

——官司打赢却拿不到钱?

“明明他是实际工人,法庭上却不认账?”


这是建筑工程领域中最令人窒息的困境。当“实际施工人”为了逃避债务,竟然当庭否认自己的身份,而另一边又拿着同一事实去另案主张权益——面对如此“精神分裂”式的老赖,法律还有办法吗?

 

今天我们要讲述的,正是一起建筑工程合同纠纷的惊险逆转。在经历了一审二审败诉、抗诉程序启动难的绝境后,李迁迁律师团队凭借极致的专业与“死磕”到底的精神,最终撬动了极难成功的抗诉程序,让谎言无所遁形。


【抗诉:法律救济的最后一道“窄门”】



很多人不知道,在我国司法实践中,抗诉成功的概率极低。

 

抗诉不同于二审或再审,它需要检察机关对生效判决提出监督。这意味着必须有“足以推翻原判”的硬核证据,或者原审存在实质性错误。每个环节都是重重关卡,大多数案件在这一步就止步了。

 

而我们接手的这个案子,一审、二审均已败诉,当事人几乎绝望。案件的被告也正是利用了诉讼程序的间隙,玩起了“两面人”的把戏。在原审中,为了否认债务,对方当事人态度决绝:我不是实际施工人,我是某河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员工,因作为我方当事人是无法掌握他们之间的挂靠协议的,在这种情况下,对方当事人利用了建筑工程领域挂靠者的隐形身份逃避了债务。”

 

转机出现在一个几乎被忽略的细节。

 

律师启动了“卷宗大数据排查”。在浩瀚的法院档案库中,律师发现了一个惊人的事实:在另一起完全独立的案件中,为了向发包方讨要工程款,同样是这名被告,居然亲口向法庭承认—“自己是实际施工人,所有活都是他干的,钱应该给他。”为了拿到这关键证据,律师团队多次往返于两家不同地区的法院,依法调取了他案的庭审笔录、证据清单及判决书原件。当这两份“自相矛盾”的法律文书被并排放在检察官面前时,真相一目了然。

 

一个理性的法律人,不能在A案中为了拿钱就说“自己是实际施工人”,在B案中为了躲债就说“自己不是实际施工人”。

 

专业博弈:李迁迁律师团队如何撬动“抗诉”难题】



拿到证据只是第一步,如何说服检察院启动抗诉程序,才是真正的技术活。

 

我们的律师团队做了三件事:

 

<一>构建完整的“证据链闭环”:除了他案判决,律师还整合了前后两个案卷的对比图和对应的相关材料。


<二>法律定性突破:精准引用《民事诉讼法》关于“禁止反言”的司法原则,及《民法典》中的诚实信用原则。向检察官清晰阐明:如果纵容这种为了逃避债务而自相矛盾的行为,就是对恶意诉讼的变相鼓励,若不予纠正,无异于鼓励‘老赖’通过自相矛盾的司法方式来获取非法利益。


<三>可视化呈现:将两份判决中关于“实际施工人”的认定部分截图、高亮、做成对比表,让监督机关直观感受到原审判决在事实认定上存在的偏差,若不提起抗诉将使得两个完全矛盾的判决同时存在。

 

最终,检察院采纳了律师意见,依法提出抗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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死磕“老赖”:执行路上没有终点】



抗诉成功,并不意味着终点,“老赖”最怕的不是判决书,而是比他更执着、更专业、更冷静的法律人。

 

【给建筑行业从业者的真心话】



这个案子过程之曲折、成本之高,令当事人至今心有余悸。

 

作为专业律师,我们想提醒每一位建工人:

 

1. 证据是命:合同、签证单、付款凭证、甚至每一次的微信汇报,都要留痕。

 

2. 警惕“两面人”:如果对方态度暧昧,平时称兄道弟,诉讼中突然翻脸不认人,请务必相信专业律师的判断。

 

3. 不要放弃程序:二审败诉不是末日。只要有新证据、有程序瑕疵,抗诉程序虽然难,但并非不可为。

 

律师的价值,不在于打赢那些本来就该赢的案子,而在于把那些几乎不可能、被谎言扭曲的“死局”,一刀一刀地劈出生路。

 

如果你也正在经历类似的“三角债”或被无故否认施工事实的困境,请不要灰心。正义或许会迟到,但只要有专业律师陪你死磕到底,它绝不会缺席。

 

(本文根据真实案例改编,涉及关键隐私信息已做脱敏处理)

 


图文编辑:湖北汉武律师事务所  文宣部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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